云南省曲靖市工信委2011年委托招聘人員
招錄(聘)對象
符合《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工作的意見
招錄(聘)條件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;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;
(四)具備招錄(聘)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;
(五)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;
(六)招錄(聘)人員年齡及學歷要求按曲人社〔2011〕55號文件規定執行;
(七)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報考本科及其以下學歷崗位,須參加筆試。
招錄(聘)崗位的專業類別設置
(一)招考崗位計劃14人。
(二)專業設置:具體招聘崗位、人數、專業及招聘條件等詳見《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
(三)招考崗位允許相近相同專業報考。
招錄(聘)工作時間安排
公開招錄(聘)工作日程按照《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
招錄(聘)辦法
(一)筆試和面試相結合
(二)筆試考試工作委托市人社局全權代理,筆試相關事宜按《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
(三)公布筆試和加分成績:筆試成績由市人社局統一公示,筆試成績加分按《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工作的意見
(四)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,若自行放棄資格復審和復審未通過的,取消面試或擬錄(聘)用資格,并從該崗位筆試(含加分)人員中依次遞補,遞補人員由市工信委按規定自行公示。資格復審經市工信委初審后由市人社局復審。
(五)面試:筆試工作結束后,根據筆試成績(含加分)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嚴格按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:2的比例確定,并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復審,資格復審結束后,須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上進行公布。資格復審及所需材料按《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
(六)面試方案報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后由我委組織實施。
(七)筆試和面試成績按各占50%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。
公開招錄(聘)工作接受社會監督,監督舉報電話:市工信委效能監察科:3324125,市人社局:0874-8967943。
附: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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